Sunday, September 06, 2009

重遇舊生:阿玲(化名)〔初稿〕

本人的教學網誌,有「重遇舊生」系列,旨在通過毅進舊生的經歷,反映一些教學情況,帶出一些教育理念。內容敏感的故事,本人用化名稱呼學生,並會徵求其同意才公開發表。以下是阿玲的故事,稍後會有阿希和阿純的故事。

* * * * * *
阿玲的故事

拜facebook所賜,能與一些以前教過的學生,保持不見面的聯繫。

上載訊息到facebook;阿玲看到,說很久沒見,問我近況如何,並說有時間可一起吃午飯。

坐言起行。翌日,我們在同區共進午膳。阿玲是我四年前(2005-2006)教過的毅進學生;之後在原校修讀一年文憑,再到別校修讀兩年副學士;一直主修旅遊。

阿玲說,她雖然修讀了兩年副學士,可惜現在還欠一科,正在重讀。她說,因為原本的教師生病,三度換人,弄致她不及格。我問她,為甚麼要重讀,不能補考呢?她說,該校規定,每個學生只能補考一科,其餘便要重讀!我認為,這樣規定有點不妥,應該以分數來決定補考資格,而非只限一科。比方說,50分及格。若A學生兩科都拿到45分,其實距離及格水平很近,理應讓他同時補考兩科。相反,B學生在一科拿到30分,跟及格水平相距甚遠,便應重讀。

一所院校的師資設施重要,政策也同樣重要。決策者要理念清晰,否則政策損害學生。

阿玲又說,她雖主修旅遊,但真正修讀的旅遊科,只有四科,其他的都是通識科目。這反映副學士走職業教育路線的問題:如果副學士的本質是傾向學術的,開辦職業主修而弄得不倫不類,即學術不夠而技術不足,只會遺害學生;學生既不夠水平去修讀學士,又不夠技能去工作。

院校作整體規劃時,要考慮清楚,不宜亂開主修課程;課程設計者,應當在學術與技能之間,謀取適當的平衡;學生當然要作出明智的選擇,了解課程結構後,才決定選擇哪所院校主修哪個課程。

阿玲申請了登記護士的課程,正等待結果。登記護士的入學資格為中五程度;我問她以副學士的學歷去申請,會不會後悔?她答道不會,因學到的知識始終是自己的。我又問她,不工作,生計何來?她答道,媽媽答應多養她兩年。

我希望阿玲這次考慮清楚,找對方向,投身專業,持續發展,不再轉折。(這也是我對所有毅進學生的祝願。)

No comments: